近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利用淘宝网非法销售卷烟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五千元。
近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利用淘宝网非法销售
卷烟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以他人名义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非法销售产自越南的
卷烟,被告人陈某通过QQ号或电话联系互联网上的上家订购上述
卷烟,再将客户订单提供给上家,由上家通过快递方式直接将
卷烟发货给客户。
自2014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陈某通过网店非法销售
卷烟的经营额为119590.25元。归案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评议等审判程序后,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为119590.2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遂当庭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