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英 2015-08-26 09:42
8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7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完成进度情况。通报显示,7月份,行业商业企业共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988.29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总体返还比例为94.28%;工业企业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132.62万箱,单月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9.82%。
8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7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完成进度情况。通报显示,7月份,行业商业企业共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988.29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总体返还比例为94.28%;工业企业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132.62万箱,单月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9.82%。
通报指出,7月份,河北、内蒙古、大连、贵州、四川、浙江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达到100%;河北、四川、浙江、黑龙江、内蒙古、贵州、江西、山东、吉林、北京等省级商业企业省内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达到100%;陕西、贵州、大连、宁夏、四川、上海等省级商业企业毗邻省份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达到100%。福建、贵州、湖南、江西、川渝、安徽、广东、湖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务完成进度较快,单月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10%以上。
根据通报,1~7月份,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7183.84万只,总体返还比例为87.67%;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901.42万箱,完成行业全年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任务的66.78%。其中,青海、内蒙古、福建、北京、安徽、贵州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累计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浙江、北京、福建、安徽、内蒙古、贵州、江西、江苏、河南、四川、河北等省级商业企业省内累计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青海、宁夏、陕西、深圳、四川、江西等省级商业企业毗邻省份累计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0%。截至7月底,贵州、河南、陕西、安徽、川渝、福建、广西、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务完成量较大,已完成全年核定任务量的70%以上。
通报显示,1~7月份,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返还工作进展顺利,陕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分别向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45.99万只和34.93万只;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分别向福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31.32万只和8.7万只;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分别向贵州、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6.15万只和18.22万只;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向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18.44万只;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17.76万只;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分别向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5.9万只、17.96万只、8.1万只和1.99万只;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28.7万只;行业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累计返还总量为244.16万只。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卷烟厂、天津卷烟厂分别累计返还卷烟包装箱3.9万只和15.24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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