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玉溪涨了两元,一个月抽30包烟,每个月就得多花60元;要是换成每包涨1元的黄金叶,就能少花30元。”
由于媳妇每月对烟钱有规定“限额”,因此家住北京市丰台区星河城的“老烟枪”张有池最近抽烟前都得“算算账”。
“烟价涨钱”,这一对于所有烟民的“噩耗”是从5月10日开始的。当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提高卷烟消费税的做法也就是我们称作的‘以税控烟’。”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以税控烟对控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需要其他配套制度予以执行,才能更好地起到控烟效果。
“双赢”成绩单
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说,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6.3%,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其中他还特别强调,备受关注的卷烟消费税改革初见成效,“控烟与增税达到双赢”。
随后公布的“成绩单”对“双赢”作出了解释。
自5月10日提高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后,从6月首个税款征收期看,卷烟批发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63.4亿元,同比增加34.3亿元,增长118.13%;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8亿元,为净增长,两项合计共增收40亿元。
此外,根据卷烟商业批发企业纳税申报的情况测算,今年5月10日至31日,卷烟商业批发环节销量同比减少15.9%,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重效应。
税价联动是关键
“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之所以能够达到控烟的效果,是因为其采取了‘税价联动’的方式。”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益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中国烟草消费税在1994年确定税制后,曾先后在1998年、2001年、2009年分别进行过调整,但并没有对控烟起到明显效果。
吴益群解释称,像200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了烟草消费税率,但主要调整的是进口和生产环节,并未产生“税价联动”,增加的税收只是被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而此次调整是流通环节,批发价格上去之后,零售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依照规定,此次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
根据对外经贸大学发布的《中国烟草税制变迁与政策评析》报告,今年提高烟草消费税政策执行后,我国卷烟平均零售价格从2014年的11.74元/包上升到了12.82元/包,价格提高了9.18%。
“在国际上,公认最具有成本效应的控烟措施是提高烟草税收和价格。”吴益群介绍,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显示,烟草价格每增长10%,放弃吸烟的成年烟民增加3.7%,放弃吸烟的青少年烟民增加9.3%。
尽管“成绩单”和一些统计数据显示了还算不错的成绩,但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目前以税控烟带来的烟钱涨价,烟民虽然多有抱怨,但却并未对他们的吸烟欲望带来太大的影响。
相较于个别类似张有池这样抽烟资金“被控”的烟民,很多烟民对于自己所抽的烟涨了一两元钱并不太在意。
有着30多年“烟龄”的北京市民秦辉就说,自己一天要抽两包小熊猫烟,每包烟现在涨了一元,一个月也就多花60元,还是可以承受的。
西直门附近一家烟酒店的老板也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虽然此次调整要求烟草参考价上涨10%,但考虑到人群的接受程度和便于算账,目前店家一般采取的都是10元以下统一上涨0.5元;10至19元上涨1元;20元以上上涨2元来操作,对于一些特别高价的香烟,则会按照10%的比例来涨价。
“从我们店目前的销量来看,影响不大。”该烟酒店老板介绍,店里老顾客较多,且大多买的都是十几元的中低档香烟,涨幅就在0.5元、1元左右,他们也不以为然,“不过也有些以前抽20多元香烟的客人考虑到涨幅较大,现在改抽10元左右的牌子,但该抽的还是在抽。”
从量税太低
在施正文看来,以税控烟对于整体控烟具有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要想发挥更好的作用,还需要在税制方面设置得更加合理。
施正文指出,从目前国际烟草征税经验来看,从量税的征收对控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
“目前中国卷烟的从量税为批发环节税率0.005元/支,这一税率显得过低。”施正文提出,以一包烟20支来算,一整包烟的从量税税负也就仅增加0.1元,这种微乎及微的提价自然不会有什么影响。
施正文表示,增加从量税将对低档香烟控制有更好的效果,目前虽然烟草统一提价10%,但由于我国烟价差别较大,最便宜的烟只要两三元一包,最贵的烟已到百元级别,因此这种同比例涨价,低价烟只有几毛钱的涨幅,并不会抑制消费。
“在我国大量烟民恰恰选择的都是低价烟,如果增加从量税的征收,可能一包很便宜的烟价格就要上涨近一倍,这无疑会对不少烟民产生影响。”施正文说。
严格以控烟为目的
此外,施正文认为,烟草生产环节的税率也应逐步提高。
“我国的烟草分为甲、乙两类,甲类香烟为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乙类香烟为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施正文指出,目前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的税率为56%,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6%,二者间的税率差较大。
这种差距会使得当前低价烟的税负要低于高价烟,这将很难对受众面较大的低价烟进行控制。
施正文建议,今后应逐步缩小二者间的差距,考虑提高乙类烟的生产环节税负,将其与甲类烟税率基本持平,或将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吴益群补充指出,当前中国对于卷烟的整体税负,今后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因为目前我国卷烟税负虽然已接近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仍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每包烟税负65%至75%的水平,还有不小的调整空间。”
施正文对此表示认同。
他强调,中国的烟草消费税政策调整应该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但在调整的顶层设计上,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方向,就是卷烟消费税的调节,是以控烟为主要目的,而非单纯的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因此这种税收调节并不是只涨不降的。”施正文认为,随着烟草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应的烟草税也是可以逐步降低的,同时也应该警惕一些地方政府将提高烟草税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税费应用在刀刃上
在吴益群看来,以税控烟,提高烟价,必然会使得烟民对此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如何才能逐步缓解这一矛盾?
吴益群认为,关键是应该让征得的烟草税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烟草税的征收虽然不用专款专用,但也应将大量税收资金投入到控烟宣传、戒烟医疗等领域。”
吴益群认为,很多烟民也想戒烟,但迫于身体对烟草的依赖性,总是无法成功戒烟,当前国家虽然在呼吁打造“无烟中国”,但实际上专门的戒烟门诊,戒烟药物却非常有限。
吴益群建议,国家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的同时,也应将烟草税收多用于戒烟医疗方面的建设,通过增加戒烟机构,向烟民免费发放戒烟药物或替代物等来从医疗卫生手段鼓励烟民科学戒烟。
施正文补充指出,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预算公开等机制也很有必要,要让民众切实看到缴纳的税被用在了何处,让民众打消“税费去了哪里”的顾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助于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以税控烟只是众多控烟手段中的一种,施正文强调,要想真正实现全面控烟,还需要打出一套控烟“组合拳”。
“比如继续加大对公共场合吸烟的处罚力度,严格惩处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的要求,禁止烟草广告,多管齐下,合力控烟。”施正文说。
吴益群也指出,从长远看,还要逐步改革我国烟草管理体制,改变当前政企不分、政商一体的局面。
“现在的‘控烟’和‘卖烟’是一套人马,一方面,作为政府机构的烟草专卖局负有控烟的公共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企业的烟草公司同时又有销售、推销烟草以赚钱营利的任务。”
吴益群坦言,这样的体制下,控烟与卖烟之间会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最终影响的将是控烟的整体效果。